聖經上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10:9)「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3)信主時我們就認為接受主耶穌的十字架救恩就已經得救了,口裡承認心裡相信、信而受洗那就必得救,因為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但我們又不得不面對一個現實的問題,我們雖然得救了,但還常常活在犯罪認罪的情形中不得釋放,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得救等於蒙拯救了嗎?……
迷茫中的困惑
1999年4月份我來到了香港工作,在一個聖誕節的日子裡,我聽到收音機裡播放著讚美主耶穌的歌,我好奇地問朋友:「主耶穌是誰?」正好朋友是個基督徒,他就對我說:「主耶穌是神,是救贖人類的神。」聽了此話我覺得很好奇,也很想了解更多。但因我們兩家相離很遠,他也一直沒帶我去教堂,我便自己踏上了尋找主耶穌的旅途。不管在哪裡,只要看到有十字架的標記或是有「主耶穌我愛你」的標語,我就去找,但一直也沒找到合適的教堂。後來經朋友介紹,我認識了一個傳道人,通過聽他交通,我得知主耶穌為救贖人類而釘了十字架,擔當了人類的罪,我被主這偉大的創舉感動了,也被主的大愛溫暖包圍著,有一種回到家的溫馨、安慰,從此我走上了信神之路。那時,我很熱衷主日禮拜,一年後我就洗禮了。之後,我便參加教堂裡的多種活動,探訪老人院、到街頭派傳單傳福音、參加培靈會,我還注重追求聖經知識,常常向主禱告:「主啊!我在這裡,請主差遣我,我很想還報主的愛!」感謝主垂聽了我的禱告,也開啟引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