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0日 星期日

耶稣|得救等於蒙拯救了嗎?

聖經上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10:9)「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3)信主時我們就認為接受主耶穌十字架救恩就已經得救了,口裡承認心裡相信、信而受洗那就必得救,因為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但我們又不得不面對一個現實的問題,我們雖然得救了,但還常常活在犯罪認罪的情形中不得釋放,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得救等於蒙拯救了嗎?……

迷茫中的困惑

1999年4月份我來到了香港工作,在一個聖誕節的日子裡,我聽到收音機裡播放著讚美主耶穌的歌,我好奇地問朋友:「主耶穌是誰?」正好朋友是個基督,他就對我說:「主耶穌是神,是救贖人類的神。」聽了此話我覺得很好奇,也很想了解更多。但因我們兩家相離很遠,他也一直沒帶我去教堂,我便自己踏上了尋找主耶穌的旅途。不管在哪裡,只要看到有十字架的標記或是有「主耶穌我愛你」的標語,我就去找,但一直也沒找到合適的教堂。後來經朋友介紹,我認識了一個傳道人,通過聽他交通,我得知主耶穌為救贖人類而釘了十字架,擔當了人類的罪,我被主這偉大的創舉感動了,也被主的大愛溫暖包圍著,有一種回到家的溫馨、安慰,從此我走上了信神之路。那時,我很熱衷主日禮拜,一年後我就洗禮了。之後,我便參加教堂裡的多種活動,探訪老人院、到街頭派傳單福音、參加培靈會,我還注重追求聖經知識,常常向主禱告:「主啊!我在這裡,請主差遣我,我很想還報主的愛!」感謝主垂聽了我的禱告,也開啟引導我。

後來,我帶著一顆火熱的心回到大陸給家鄉的人傳福音,我的父母和有些鄉親都願意聽主的道,於是,我就在大陸作了短暫的扶持工作。因要回香港上班,我就去找教堂的牧師商量,想讓他們去做扶持工作,但我的請求卻引起了牧師的反感,他很不耐煩地說:「他們想聽道就到教堂來,我們去那裡得花多少車費錢呀?」聽完牧師的話,我就帶著這個難處來到主面前禱告。在主的感動下,我願意為傳揚主的福音而花費,於是,我每個月給他們拿出四百元車費錢,一直拿出了十個月的車費錢,但也沒見他們去扶持,他們把我拿出的錢當作十一奉獻收了。說實話,他們的作法讓我很納悶、很不解,心想:牧師不是主的僕人嗎?怎麼這麼沒有責任心呢?怎麼連起碼的愛心都沒有呢?他是以地位自居嗎?
在香港的教堂裡,牧師都是屬於在教堂上班開工資的,我所在的這家教堂有個規矩,牧師在教堂上班只要滿七年的工齡,這一年牧師可以十個月不來上班,工資照常開。可想,牧師開工資錢都是信徒的奉獻款,如果十個月不來講道,還白拿信徒的奉獻錢,這不是貪吃祭物嗎?能合主的心意嗎?另外,我也看到自已跟隨主多年,在屬靈的生命上,覺得離主的要求還很遠,主讓我們愛人如己,我也行不出來,做了很多違背主心意的事還不以為然,禱告時說的好聽,行出來又一個樣,世人吃喝玩樂追隨潮流,我也不例外。自己總活在罪中不得自拔,也知道不合主的心意,但又不知怎麼解決,總感覺很迷茫,對主來被提天國沒有信心

迎接主歸,得知什麼是得救?

2015年元旦節,我到一個朋友家做客,正巧她家也來朋友了,後經朋友介紹得知她也是主內的姊妹,相互了解後,姊妹就和我聊信神之事,交談中我覺得姊妹很精通聖經,並且能解答我很多困惑不解的問題,信主十年來我從來沒有聽到教堂裡的牧師講過如此有亮光的道。尤其聽到姊妹交通「什麼是得救」,「什麼是蒙拯救」這方面的話題時,我特別感興趣。我就跟姊妹說:「我對聖經上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10:9)『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3)這些經文有些困惑,信主時我們就認為主耶穌的十字架救恩已經使我們得救了,我們只要口裡承認心裡相信、信而受洗那就必得救了,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但我們總活在犯罪認罪的情形中不得釋放,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姊妹聽後給我交通說:「當初以色列民在埃及為奴,忍受埃及法老王的奴役苦待,痛苦哀聲達到了神面前,耶和華神就差遣摩西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脫離法老王權下的奴隸生活,他們經曠野去迦南到神為人預備的美福之地,以色列民因出埃及而得救。但就出埃及的以色列民的混亂生活狀況來說,仍需神的拯救,之後神就借摩西頒布律例、典章,要求人建殿、建祭壇,讓人敬拜耶和華神。神以律法約束人的行為,帶領人生活,當時以色列的百姓守住律法了就能蒙神祝福、保守,若違背律法就會遭到神的咒詛、懲罰。看到律法時代的人因著守律法而得救。但到了律法時代末期,由於人敗壞越來越深,犯罪越來越多,已經沒有足夠的贖罪祭為自己贖罪,罪的工價就是死,所以人都面臨被律法處死的危險。根據神的經營計劃及人的需要,神道成肉身來到人間,親自被釘十字架作了人的贖罪祭,將人從律法下永遠救贖了出來。從此,我們只要信靠主耶穌,罪就會得到赦免,不再因守不住律法被定罪了,我們因著主的救贖而得救了。可見,『得救』就是人信了主耶穌,只要認罪悔改就能罪得赦免,不再被律法處死,而且能享受到主耶穌賜給人的平安、喜樂與豐富的恩典,這就是恩典時代的『得救』的真意。正如經上所說的:『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2:8)這裡的『得救』僅僅是指我們已經罪得赦免,不再被律法定罪了說的,但是我們身上的罪還沒有脫去,在現實生活中,我們還總活在白天犯罪、晚上認罪的惡性循環之中沒法擺脫,正如聖經上記載:『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加3:22)」

得救等於脫離罪的捆綁了嗎?

緊接著,姊妹又讓我讀了幾段神的話:「耶穌當時作的工作是救贖整個人類,凡信他的,罪就得以赦免,你只要信他,他就救贖你,你只要信他就不屬罪了,你就從罪裡出來了,這就是得救了,因信稱義了。不過在信的人身上還有那些悖逆東西、抵擋東西,這還得慢慢脫掉。得救不代表人完全被耶穌得著了,乃是代表人不屬罪了,罪得赦免了,你只要信他就永遠不屬罪了。」(摘自《作工異象(二)》)
「就你們這樣一個罪人,剛被救贖回來,不經變化,不經神成全,你能合神心意嗎?就你現在的老舊人,耶穌把你拯救回來了這並不假,你不屬罪這是因著神的拯救,但並不能證明你沒罪、沒污穢,你沒經變化如何能聖潔呢?你裡面還盡是污穢,又自私又卑鄙,你還想跟耶穌一同降臨,有那麼美的事嗎?你信神少一步過程,只是被救贖,沒經變化。要合神心意非得神親自作工來變化潔淨你,否則你只被救贖不可能達到聖潔,這樣你就沒資格與神同享美福,因你在神經營人的工作中落下了一步,就是變化、成全的關鍵一步,所以,你一個剛被救贖的罪人不能直接承受神的產業。」(摘自《稱呼與身分的說法》)
「人雖然都經過了救贖,人的罪都得著了赦免,這只能說神不記念人的過犯,不按著人的過犯來對待人,但人活在肉體之中沒有脫離罪,只能是繼續犯罪,不斷地顯露撒但的敗壞性情,這就是人所過的不斷地犯罪,也不斷地得著赦免的生活。多數人都是白天犯罪,晚上認罪,這樣,即使贖罪祭對人來說永遠有效,也不能將人從罪惡中拯救出來,這只是完成了拯救工作的一半,因人還有敗壞性情……」(摘自《道成肉身的奧祕(四)》)
感謝神的開啟,神的話使我明白了,主耶穌在恩典時代作的救贖工作,只是赦免了我們的罪,我們因信主耶穌基督罪得著了赦免,不再被定罪了,能有資格來到主前禱告、悔改,享受神的恩典與祝福,但我們的罪性並沒有解決。神是聖潔的,神怎麼允許一個常常犯罪的人進入他的國度呢?我們敗壞的人又怎能與神相合呢?
姊妹接著交通道:「神的話說得很清楚,我們經過主耶穌的救贖,罪得著了赦免那是因著神的拯救,神說我們不屬罪了,但並不等於我們就沒有罪了,只不過是神不記念我們的罪,不把我們當罪人來對待。主耶穌作救贖工作只是赦免了我們的罪,並沒有赦免我們的敗壞性情,我們裡面的撒但敗壞性情和犯罪本性依然存在。所以,得著主耶穌救贖之恩的人還能身不由己地犯罪抵擋神,還得需要神來作一步更高、更徹底的工作,藉著話語的審判將我們的犯罪徹底除去,這樣才能拯救我們脫離罪的捆綁,得著神全備的救恩。」

什麼是蒙拯救?

姊妹繼續說:「我們再來看另一節經文:『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12:14)我們的敗壞沒有得著潔淨,還活在撒但權勢下,受罪的捆綁、轄制,這就是沒有真實蒙神拯救的人,沒有資格見主面。另外,聖經裡早就預言:『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 彼前1:5)『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希9:28)這些預言讓我們知道,末世主耶穌還要再來作一步審判工作,使我們徹底得著潔淨達到蒙神拯救。正如主耶穌說:『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約12:47-48)」
姊妹又接著給我讀了幾段神的話:「人脫離了撒但污穢、敗壞的東西就得著了神的拯救,但是人若仍然沒脫去污穢、敗壞,那就還屬於在撒但的權下。人的勾心鬥角、詭詐、彎曲這些都是屬於撒但的東西,拯救你就是讓你脫離這些,神的作工不會錯,都是為了拯救人脫離黑暗。你信到一個地步能脫離肉體這些敗壞,不受肉體敗壞轄制,這不是得救了嗎?你活在撒但的權下你就不能彰顯神,你屬於污穢的東西,不能承受神的產業。你被潔淨之後、被成全以後是聖潔的人了,是一個正常的人了,你就蒙神祝福、蒙神喜悅。」(摘自《實行 二)》)
「人如果在神所要求的事上、話上真能進入到神話的實際裡面,他就是被神成全的人了,可以說,神的說話作工在這個人身上完全達到果效了,神的話成了他的生命了,他得著真理了,能憑神話活著了,從此以後他肉體的本性,也就是他原有的生存的根基開始搖動倒塌了,人有了神話作生命以後才成為新人的。神的話成了他的生命了,神作工的異象、神對人的要求、神對人的揭示、神要求人達到的真正的人生的標準成了人的生命了,他憑這些話活著,憑這些真理活著,他這個人就是被神話成全了,是在神話裡得著了重生,在神話裡變成新人了。」(摘自《座談紀要·怎樣走彼得的路》)
「末了一步將人征服就是與撒但爭戰的最後一步工作,也就是將人從撒但的權下徹底拯救出來的工作。征服人的內涵之意就是將被撒但敗壞的撒但的化身征服之後歸向造物的主,從而背叛撒但,完全歸向神,這樣,人就徹底蒙拯救了。」(摘自《恢復人的正常生活將人帶入美好的歸宿之中》)
姊妹說:「從神的話中我們明白了,得救和蒙拯救是有區別的。蒙拯救就是指我們脫離肉體的敗壞和撒但的黑暗權勢被神得著說的。神末世藉著發表話語來審判刑罰我們,將我們蒙拯救所需要的一切真理作到我們裡面,使我們脫去敗壞性情,同時對神的作工、神的公義性情也有了認識,老舊的看事觀點與人生觀、價值觀逐步發生變化,生命性情也得著了變化,撒但的毒素、法則、哲學再也不能控制我們了,屬撒但的東西在我們心裡沒地位了,被真理取代了,神發表的一切真理成了我們的生命,我們能憑真理活著,不再抵擋神、背叛神,能真實敬拜神、順服神,與神相合了,我們的活出能夠彰顯神、榮耀神。這才是真正蒙拯救了。
得救是指我們的罪因著主耶穌的救贖得著了赦免,神不看我們為罪了,但我們裡面犯罪的本性沒有根除,我們還能犯罪抵擋神、背叛神,所以蒙恩得救的人並沒有被神完全得著。而蒙拯救是建立在罪得赦免的基礎上的,是我們藉著經歷末世神作的審判刑罰人、變化潔淨人的工作而得著了人所需要的全部真理,最終達到性情變化被神完全得著。」
通過交通我明白了,我們經撒但敗壞了幾千年,身上已滿了撒但的毒素、撒但的敗壞本性,滿了撒但敗壞性情的人所作所行必然都悖逆神、抵擋神,不能與神相合。所以,神末世來作審判刑罰的工作,就是為了解決我們犯罪抵擋神的本性,使我們的敗壞性情得著潔淨,正是我們生命的需要。同時,我也知道蒙拯救是指我們不再憑撒但的敗壞性情活著了,而是神的話能作我們的生命,敗壞性情達到變化說的。
經過與姊妹多次交通,我感覺她交通真理很透亮,當聽到姊妹說末世基督救主耶穌的再來已經展開了啟示錄裡封閉的書卷,揭開了聖經裡隱藏的一切奧祕,這書卷就是全能神為了徹底拯救人類所發表的一切的話語,話語的審判刑罰就是為了潔淨人、成全人。我感到意外驚喜,主已回來了!我真沒想到自己能在有生之年迎接到主的重歸,真是莫大的榮幸。後來通過考察、尋求,我打心裡印證全能神就是救主耶穌的重歸,我喜出往外,很高興接受了全能神未世的工作。不久,我過上了教會生活。在聚會中,我看到弟兄姊妹都是交通對神話語的領受、自己的經歷認識,交通自己如何經歷神話語的審判刑罰,解決自己的敗壞性情,每次聚會聽弟兄姊妹交通經歷神話語的收穫,我都很得造就,生命靈裡也得到了實際的供應。後來,藉著讀神的話,我開始注重在神的話中接受神話語的審判刑罰,在神的話上反省認識自己的敗壞性情,然後尋求真理來解決自己的敗壞性情,慢慢地,我對自己流露的敗壞性情逐步有了一些認識。在神話語的審判刑罰中,我認識到自己以往信主的觀點就是為了得福,信神只會向神索取恩典、祝福,要求神來滿足自己的慾望、打算,甚至自己有些外表好行為、做法也是帶著存心目的,是為了換取神的祝福,以後能進天國,我看到自己真是太自私卑鄙了,沒有一點人的良心理智。我們是受造之物,所享受的一切都來源於神,敬拜神、順服神本是天經地義的,不應該向神提出無理智的要求。明白了這些,我有了明確的目標方向,立志要努力追求真理,注重經歷神的審判刑罰,達到性情變化蒙神拯救。

識破當代法利賽人的真面目

我赴上全能神給預備的豐盛宴席後,就給一個好朋友傳福音,想到她是一間宗教堂的教友,平時帶組查經的,如果她聽到主來的消息應該會很高興。於是,我就讓全能神教會的姊妹給她見證神的新工作,剛開始她表示很願意聽姊妹的交通,可半年後,她就向教堂的牧師彙報,說我信了東方閃電,並向牧師撒謊說她聽了兩次後就不願聽了。後來她還與牧師一起禁止我給教堂的弟兄姊妹傳福音,並給我所在教堂的傳道人打電話,說我接受了東方閃電。當我接到傳道人打來的電話時,心想:正好我能把主已回來的特大喜訊傳給他們。見面後,傳道人就問我是不是信全能神了?我向她承認了。還沒來得及說話,她就說:「你說不接受全能神的審判刑罰作工,我和牧師就不能進天堂了?我們信主耶穌就已經得救了,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了,我們為主作工多年,主是不會撇棄我們的。」之後她還讓我悔改,不管我怎麼交通,她都不接受。後來,教堂給我下了開除通報的通知書。
回想講道人說話的口氣,他們自以為在宗教裡有名望、有地位、作工多年,勞苦功高,持守著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了,認定主來肯定會被提。我想到神的話說:「有些人最終要說:『我為你作了那麼多工作,沒功勞也有苦勞,哪怕讓我進天堂吃生命果也行。』我要的是什麼樣的人你得知道,國度裡不容許有污穢的人進去,不容許污穢的人玷污聖地,你雖然作了許多工作,你雖作工多年,但到頭來仍是污穢不堪,你想進我的國度,那是天理難容的事!從創世到如今我未曾對任何一個獻私情的人開過這樣的方便之門,這是天規,誰也打不破!你得追求生命,今天要成全的是彼得一類的人,是追求個人性情變化的人,是願意作神的見證、願意盡到受造之物的本分的人,就這樣的人才是被成全的人。假如你就是為了得賞賜,不追求自己的生命性情有變化,那就一切都徒勞了,這是永不改變的真理!」 (摘自《成功與否在於人所做的路》)
在神的話中我看到了神聖潔、公義的性情,我們能否進神的國度不在乎為主作工、受苦多少,在於我們能否接受神所發表的真理,從神得著生命真理,在乎人有沒有尋求真理的心,有沒有敬畏神之心,這很關鍵、很重要。想到宗教友來考察真道,她明知道全能神發表的話語是真理,就是神的聲音,但為了自己的名利地位而抵擋、定罪神的作工,甚至還盜取神的話拿到教堂裡作為她講道的教材給信徒講道,其目的不就是為了讓人高看,羨慕她的道講得好、講得高,達到讓信徒們仰望、高捧,能牢籠人、迷惑人、控制人的目的嗎?她這是在明目張膽地與神爭奪地位、爭奪神的選民。再想想教堂裡的那些牧師、講道人,他們聽到有人見證主的再來,自己不但不尋求、考察,反而還攔阻、限制信徒考察神的新作工,甚至還竭力抵擋、定罪全能神。他們在教堂裡打著事奉主的旗號,但從來不關心信徒的生命長進,也不解決信徒的信神的難處、問題,只注重追名逐利、高居地位、貪享地位之福,甚至貪吃教堂的祭物心裡也沒有約束、懼怕,根本沒有敬畏神之心。可見,信恩典得救罪得赦免,滿了撒但敗壞性情的人,如果不經歷神的審判刑罰,敗壞性情沒得到潔淨,這樣悖逆神、抵擋神的人是沒有資格進天國的,這是神的公義性情決定的。感謝神讓我看清了他們的真面目,他們就是抵擋神的敵基督,是當代的宗教法利賽人。
感謝全能神的審判刑罰潔淨我、拯救我,帶領我走真正的人生道路,我願跟隨神的腳蹤到路終。
香港 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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