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一個普通的工人家庭,從小媽媽就跟我說做人要厚道,不能撒謊欺騙人,誰的東西再好也不能貪佔,人窮志不能短。媽媽的教導一直是我做人的嚮導。
工作後,我一直慬慎自己的行為,很少撒謊欺騙人。通過幾年的努力,領導知道我為人實在,就讓我管理單位的招待所和食堂。我的好朋友說:「這回你可有實權了,原來xx幹這工作時,咱們多羨慕人家呀!自己家想吃什麼到飯店就要什麼,家裡來客人也往飯店裡領,很多的東西都不用自己花錢,多好的工作,既有實權還有油水!」我對朋友說:「我可不能像他那樣,為啥把他換了,不就因為他太貪了才把他換的。」
我接管食堂後,缺啥少啥我就告訴服務員去購買,有幾次被局長看見了,他找我談:「你就辛苦點吧,食堂和招待所需要的東西沒有了,你就拿錢去買吧,這是領導對你的信任。」我一聽,可高興了,難得領導對我這麼信任,這些年我的工作真沒白幹,這做人哪還得做一個讓人信得過的人,這樣的人才有人格、有尊嚴,以後我可得好好地工作。之後,我去買東西為了能讓單位少花點錢,儘量把價格講到最低,買完東西後就自我欣賞,覺得我買的東西既經濟又實惠,領導可真沒選錯人。
在工作中,我沒有利用手中的權力來為自己謀取錢財,丈夫就常常貶低我說:「這些年你不是沒有權力,為啥不弄點錢?這要是換了別人幹你這工作,人家早都發了,你以為你不貪,人家就認為你是好人?就連局長都不相信你沒貪,看你也太傻了!」他越說越氣憤。我就反駁他說:「佔便宜誰不會呀!可這麼做人,多丟人啊!還哪有人格呀!」我倆常常因這事爭吵,但時間長了我的思想也開始動搖了,心想:丈夫說得也有理啊!身邊的人都是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謀取錢財,就拿我們單位主管會計說吧!她常利用手中的職權給別人報銷錢。大家都羨慕她手中的權力,就連我丈夫都佩服地說:「同樣幹工作,你看看人家再瞅瞅你,誰能說你好啊!『有權不用過期作廢』這點道理你都不懂……」是啊!我就是一點便宜不佔,誰能相信呢?就連局長都不會信的,這手中的權力可不能放過了,得抓住機會撈點錢,想到同事常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有權不用過期作廢」,我若是一點不貪,不就吃虧了嗎?!我可不能再那麼傻了,也得為自己謀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