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主內的弟兄姊妹都認為:我們信主耶穌已經罪得赦免了,主已經使我們分別為聖不屬罪了,我們就有資格進天國。那麼我們的這種觀點是否正確呢?是否有主的話作根據呢?
其實我們有這種想法主要是對罪得赦免的真意不明白,雖然我們因著主的救贖而罪得赦免了,但這僅是神不看我們為罪了,並不代表我們已經沒有罪了。就如,一個人犯罪後被抓坐牢,他的家人花重價把他從監獄裡贖出來,你能說這個被贖回來的人就沒有罪了嗎?這個答案是肯定的:不能!而我們所有接受主耶穌救贖工作的人也一樣,主耶穌只是藉著釘十字架作了我們的贖罪祭,把我們從撒但手中贖回來了,我們來到主面前只是行為上的罪被潔淨了,但裡面的罪性並未除去,所以還常常活在「白天犯罪,晚上認罪」的光景中不能自拔,若一直這樣持續下去,只會越來越敗壞,最終我們整個人類都會被撒但侵吞,成為撒但的擄物了。所以說罪得赦免不等於罪得潔淨了,這個問題應該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究竟如何能解決罪性使人罪得潔淨,這就成了我們最關心的話題了!
解決罪性,需要尋求哪些真理呢?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神的作工,了解神拯救人類的經營計劃。自從人類的始祖犯罪後,罪就進入人裡面了,因罪的工價就是死,所以神便開始了他六千年拯救人類的經營計劃。首先在律法時期,耶和華神頒布律法讓人守,教導當時的以色列人如何生活、人與人之間該如何相處、該如何敬拜神等等,讓人藉著守律法得著耶和華神的看顧保守。相反,人若不守耶和華的律法,就會被石頭砸死、被天火燒死。那時耶和華神要求人獻祭,誰若犯了十條誡命以外的罪,就得向神獻上贖罪祭,用初生的牛羊、鴿子等祭物來潔淨自己的罪,就可以免於被處死,所以神在律法時期的作工達到了讓人知罪的果效。隨著人類被撒但敗壞越來越深,人越來越守不住律法了,更多的人都因觸犯律法被處死。神不忍心看著他親手造的人就這樣被撒但吞吃,於是神道成肉身以主耶穌的名作了救贖工作,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人類的罪,作了贖罪祭,從此,誰再犯罪只要來到主耶穌面前認罪悔改就得著赦免了,人類享受到了從神來的平安、喜樂。但恩典時期的人不再屬罪是因著神的拯救,並不代表人沒有罪,因人的罪性還沒有解決,還能常常犯罪抵擋神,活在白天犯罪、晚上認罪的光景中無法自拔,人身上撒但的敗壞性情依然存在,例如:狂妄自大、自私卑鄙、彎曲詭詐等撒但性情還控制著我們,人與人之間沒有真正的包容與忍耐,內心還能常常充滿仇恨與嫉妒,證明我們的犯罪本性並未解決,就這樣一個滿了撒但形像的人,又怎麼能成為聖潔達到與神相合呢?又怎麼能蒙拯救進天國呢?因為經上說:「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12:14)主耶穌也說過:「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約8:34-35)因著我們的罪性還沒有脫去,還沒有完全得著潔淨,還沒資格進神的國,所以神拯救人的工作就不會停止。
主耶穌再來還要作什麼工作才能使人的罪性得到潔淨變化呢?
有人發現聖經裡預言最多的就是神末世要來作審判工作,在聖經裡提到神來施行審判的話語至少有二百多處,在聖經中看到,見證神末世來作審判工作的經文重點提到過:
「看哪,審判的主站在門前了。」(雅5:9)
「因為他來要審判遍地。他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公正審判萬民。」(詩98:9)
「他必在列國中施行審判,為許多國民斷定是非。」(賽2:4)
「因為你在世上行審判的時候,地上的居民就學習公義。」(賽26:9)
「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徒17:31)
「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約5:27)
「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5:22)
「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4:17)等等。
主耶穌也說:「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約12:47-48)從這些經文中我們清楚地看見神在末世必然來人間作審判工作。
感謝主的帶領,一天我在FaceBook上和佳音妹妹聊起人的罪性如何才能得到潔淨,我們越談越得到聖靈的開啟光照,讓我對神的末世作工怎麼潔淨人有了些認識,也一起分享給大家,當時佳音姊妹還給我讀了一段神的話:「人未經救贖以前,已有許多撒但的毒素種到人裡面了,人經過撒但敗壞幾千年,裡面已經有抵擋神的本性了,所以人被救贖出來之後,只不過被贖回來了,就是用重價將人買回來了,但人裡面的毒性並沒有去掉,就這樣的污穢的人還得經過變化才有資格事奉神。藉著這一步審判刑罰的工作,使人對自己裡面污穢敗壞的實質完全認識到,而且能夠完全變化,成為被潔淨的人,這樣,人才有資格歸到神的寶座前。今天所作的這一切的工作都是為了讓人能夠得潔淨,讓人能夠有變化,藉著話語的審判刑罰,藉著熬煉,脫去敗壞得著潔淨。這步工作與其說是拯救的工作,倒不如說是潔淨的工作。實際上,這步也是征服的工作,也是第二步拯救的工作。人被神得著是藉著話語的審判刑罰達到的,藉著話語熬煉、審判、揭示,把人心裡所存的那些雜質、觀念、存心或者個人的盼望都給顯明出來了。人雖然都經過了救贖,人的罪都得著了赦免,這只能說神不記念人的過犯,不按著人的過犯來對待人,但人活在肉體之中沒有脫離罪,只能是繼續犯罪,不斷地顯露撒但的敗壞性情,這就是人所過的不斷地犯罪,也不斷地得著赦免的生活。多數人都是白天犯罪,晚上認罪,這樣,即使贖罪祭對人來說永遠有效,也不能將人從罪惡中拯救出來,這只是完成了拯救工作的一半,因人還有敗壞性情……是比罪更深的、撒但種到人裡面的、根深蒂固的東西。人的罪不容易發現,就人這些根深蒂固的本性人就沒法發現,非得藉著話語的審判來達到果效,這樣,人才能從此起頭逐步達到變化。」(摘自《道成肉身的奧祕(四)》)
看完這段話我們從中認識到,人要想完全脫去罪性,光靠主耶穌的恩典、十字架上的救贖是不能得著潔淨的。因為主耶穌在恩典時期作的是救贖的工作,根據當時人的身量賜給人的只是悔改的道,教導人該怎麼認罪悔改,怎麼背十字架,要謙卑、忍耐、有愛心、要饒恕人等等這些淺顯的真理與實行,並沒有發表審判人、潔淨人、變化人撒但性情能夠作人永遠生命的真理,也就是說,對於涉及人生命性情變化,如何徹底脫離罪性得著潔淨達到蒙拯救的真理之道主耶穌並沒有發表。所以,接受主耶穌的救恩只是罪得赦免了,而我們裡面的狂妄自大、彎曲詭詐、自私卑鄙、貪婪邪惡等敗壞性情還仍然存在,還能受罪的捆綁而活在犯罪認罪、認罪犯罪的光景中;還能隨從世界潮流、追求名利地位、貪享肉體,活在罪中不能自拔;還能心存詭詐,常常說謊欺騙神、欺騙人,臨到天災人禍和逼迫患難還能誤解神、埋怨神,甚至背叛神;即使信主多年還能受得福存心支配,在作工花費的同時卻與神搞交易,勞苦作工只是為了得冠冕、得到天堂的福氣等等。有這些抵擋神的情形就足以說明我們裡面還存在頑固的罪性,也就是撒但本性,是直接與神敵對的,與真理敵對的。就是因為我們抵擋神的本性沒有解決,所以根本沒法活出正常人性,更達不到真實順服神、敬拜神、愛神。所以說我們經歷了恩典時代主耶穌的作工,雖然罪得赦免了,但還沒有得著真理作成的生命,這是事實。非得經歷末世神話語的審判刑罰的工作,將裡面的各種敗壞、各種污穢顯明在光中,我們才能主動地認識自己的敗壞性情,並在神的帶領下逐步脫去信神的各種存心、慾望,解決各種敗壞性情,達到對神有認識,對自己有認識,能遵行神的道敬畏神遠離惡,順服神的主宰安排,達到與神同心合意,這才是被神徹底潔淨的人,最終能得著神完備的救恩,所以並不是罪得赦免就能進天國。如果我們一直持守罪得赦免就分別為聖這個錯誤的觀點,而拒絕神末世審判潔淨的工作,那我們就會失去神末世的救恩。我們都知道人非聖潔不能見主,神是聖潔的,所以要求我們也要追求達到聖潔,這樣我們就得經歷神末世作的審判刑罰的工作,只有罪得潔淨了,我們才能有資格進入神的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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